刘燕卿:若资料涉公众利益 政府无理由拒绝公开

2019-03-30 15:16

刘燕卿表示,部门的缺失备受市民关注时,公署应进行更多主动调查。资料图片
刘燕卿表示,部门的缺失备受市民关注时,公署应进行更多主动调查。资料图片

申诉专员刘燕卿下周一(4月1日)将卸任。她在港台节目《香港家书》表示,公署接获有关公开资料守则立法的投诉数字一直高踞不下;政府部门有各种理由拒绝公开资料,包括没有备存相关数据、编制资料会耗大量资源、受制于与第三方所订立的协议条款等,但她认为,若市民索取的资料涉及重大公众利益,或广受关注的课题,部门没有理由拒绝备存相关统计数据,或不愿安排额外人手编制资料。

她续称,如果若干协议条款有窒碍开明问责之嫌,致政府无法开诚布公,日后政府订立的协议便应剔除这类条款。

刘燕卿又谓,一直认为部门的缺失备受市民关注时,公署应进行更多主动调查,深入探讨问题根源,从而建议全面的解决方法,或提出更有效的改善措施。

她也提到,任内公布了50项主动调查报告,不少报告有实质效果,例如成功令房署将闲置储物室及空格位,改建成70个公屋单位,令最少70户可以上楼;亦促使控烟办加强执法行动,增聘退休纪律部队人员进行巡查,既提升控烟办工作效率,亦令纪律部队继续利用专业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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