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酒微菜薄 恶男斩伤女友及其母亲

2019-03-29 22:01

男子觉得女友父母看不起自己,一怒之下拿起菜刀将女友及女友母亲斩伤。  示意图
男子觉得女友父母看不起自己,一怒之下拿起菜刀将女友及女友母亲斩伤。 示意图

浙江桐庐发生一宗持刀伤人案,一名男子觉得女友父母不待见自己,也没有好酒好菜招待,一怒之下拿起菜刀将女友及女友母亲斩伤。日前,男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浙江桐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江西33岁刘姓男子2018年在广州打工时,与桐庐籍女子小真(化名)结识,并发展成为男女朋友。谈了近半年恋爱,小真提出要回家乡工作,两人遂一起来到桐庐。刘男吃住都在小真家,但心里一直不痛快,觉得小真家人可能因为自己坐过监,一直对他没好脸色。而且每次吃饭也没什么好酒菜招待自己,为此,两人时常争吵。

去年9月底一天中午,小真带刘男回家吃饭,刘男喝了点酒,又说小真家人不待见他,两人在饭桌上吵了起来,两人越吵越凶,小真妈妈跑过去劝架,刘男突然掴了小真两巴掌。看到女儿被打,小真妈妈即回敬了刘男一巴掌,刘男掌因此怒火中烧,冲到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就朝小真妈妈头上砍去,又把小真妈妈推倒在地上,还要继续拿刀砍去。

小真见状连忙抓住刘男的手,但失去理智的刘某又朝小真下巴部位砍了一刀,小真跪在地上求饶,让刘男不要伤害自己妈妈。刘男渐渐冷静下来看到女友跟其母身上都是血,怕小真家人报警,就强制让小真把母亲绑在凳子上,自己要带著小真离开。小真装模作样地用绳子把母亲绑在了凳子上,就跟著刘男出了门。两人离开后,小真妈妈连忙挣脱绳子报警。

刘男带著刀,小真也不敢跑,直到派出所的车追上来,刘男便一个人逃走了,后在广州被缉拿归案。控方认为,刘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34条第1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男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依照刑法第65条第1款的规定,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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