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逾5000万拥65套房产 江苏贪官判囚12年
2019-03-26 20:38
中共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前党组成员郗同福被以受贿罪判刑12年,他被指控受贿数千万人民币,拥有65套房产和30个车位。
郗同福被指在1996年至2017年担任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江宁县(区)委常委、连云港市委常委、连云区委书记等职期间,在企业改制、土地出让、徵地拆迁、工程发包等事项上,前后为8人及其企业谋取利益,共非法收受财物1,558万馀元人民币,其中1,300馀万元贿赂与房产有关。
江苏省镇江中院以受贿罪判处郗同福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50万元人民币,受贿所得赃款及孳息共计折合人民币5800馀万元人民币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根据起诉书指控,从2001年至2017年,郗同福在近17年时间的时间里,共33次收取「感谢费」,累计33万元。2013年2月正式退休后,郗同福仍不收手,直至2017年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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