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乐陶涉僭建】屋宇署测量师检查揭潘购入后始出现涉案水池
2019-03-26 11:42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甫上任便爆出的僭建风波,屋宇署考虑证据及内外法律意见后决定只检控郑若骅丈夫潘乐陶在其独立屋僭建约百方尺的水池。潘乐陶否认控罪,案件今将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
控方蔡维邦资深大律师于开案陈词中指屯门小榄乐翠街海诗别墅三号屋内,有看来是永久性的水池构筑物(尺寸为2.5米x4.65米x1.24米),水池构筑物的体积约为14.4立方米,约能盛载14000公升的水。涉案水池构筑物并未得到屋宇署认可,另可见此以混凝土制成的水池的用途属永久性,亦会有机会影响整栋楼宇的安全性。控方认为涉案水池构筑物是在被告潘乐陶知情下建筑,而潘乐陶身为香港工程师学会前会长并有多年对建筑设计的经验,没有理由不知道其家中的涉案水池构筑物属违规僭建。
屋宇署高级屋宇测量师蔡志民今出庭作证,他于2017年4月2日曾到涉案物业,蔡供称:「我见唔到有水池构筑物」。
专责检测屯门区私人楼宇屋宇安全的屋宇署屋宇测量师关汝杰,则于2018年1月9日到屯门小榄乐翠街海诗别墅三号屋执行职务。关当时手持屋宇署批准的图则与现场作出对比,以检查屋内有没有违例的建筑构建物。当时他发现地下花园位置有水池构筑物,该没有上盖的水池以混凝土筑成,水池尾部则有胶喉及铁箱,水池四面均有木板围绕著。
代表潘乐陶的麦高义大律师于年初便预告审讯主要只挑战一名专家证人的证供,「非常有信心」在一天内完成审讯。潘乐陶早前回应记者时亦指:「我完全系觉得可以赢到嘅」。
78岁潘乐陶(洋名:Poon Lok To Otto)被控于2017年4月2日至2018年1月9日,身为屯门小榄乐翠街海诗别墅三号屋的拥有人,明知未事先获得建筑事务监督的书面批准及书面同意,便在上述处所展开或进行建筑工程,即建造一个水池构筑物(大约尺寸为2.5米x4.65米x1.24米),涉嫌违反建筑物条例 (第123章) 第14(1) 及40(1AA)条。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09:20
更新时间: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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