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李家超晤工总 指会聆听商界意见并认真处理

2019-03-25 17:57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副局长区志光等人,今早与工总会面。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副局长区志光等人,今早与工总会面。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副局长区志光和政治助理刘富生等官员,今早与香港工业总会(工总)会面,向在场60多位业界代表和会员解释有关《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香港法例第525章)和《逃犯条例》(香港法例第503章)的建议修订,尤其是个人权利和程序方面的保障,以及听取工商界意见。

工总引述李家超解释,香港已经与20个司法管辖区签定移交逃犯协定,订明由政府和法庭双把关,以及移交逃犯必须符合双重犯罪、一罪不能两审、因种族、宗教、国籍或政治意见的罪行不移交等多项原则。工总又引述李家超强调,现时政府建议修例,容许以一次性个案方式,与任何和香港未有长期安排的司法管辖区,进行刑事法律协助和移交逃犯,都必须符合以上原则。

会上有业界代表表示,有关移交涉案人士到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例,必须设有高门槛,清楚阐明适用的刑事罪行和条文用词。亦有会员建议政府先处理最严重、涉及暴力的罪行类别,较大争议的稍后处理。局长回应说,会聆听商界意见并认真处理,但不能破坏现时与20个司法管辖区签定并行之有效的移交逃犯协定。

工总主席郭振华感谢李家超亲临工总详细解释当局建议,并表示工总会继续收集会员意见,适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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