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健华涉五度非礼视障女 女事主供称遭捉双手压地上隔衣磨下体

2019-03-18 16:46

被告张健华。 刘晓曦摄
被告张健华。 刘晓曦摄

私营残疾院舍「康桥之家」前院长张健华涉嫌于1982年至1986年期间,分别在港岛某特殊学校图书馆、天台、康乐室,及乌溪沙青年新村泳池及淋浴间,5度非礼一名视障女童,包括摸胸、磨擦下体、手指撩阴抽插、胡须扫脸、触碰双嘴,更捉女童手去摸自己阳具。张健华否认5项非礼罪,案件今于区域法院开审。

被告张健华于2016年11月6日被捕后于录影会面中表示,当年涉案学校召开校内会议是指他与学生关系过于熟稔,更曾向学生披露学校的行政安排,指被告处事不成熟并未能胜任活动助理一职,被告便在会后辞去活动助理的工作。

女事主X今以视象系统形式作供,X指自己现时「完全睇唔到嘢」,但在案发时段(1982年至1986年间)则仍有「少少视力」,同时配合听力的运用其辨识能力便会倍增,近距离亦能看到他人的眼耳口鼻。X忆述指于1982年左右,被告曾呼叫X的名字,X回应后被告问:「我拎啲奖牌俾你睇好唔好呀?」来引诱X到学校房间,被告及后把X压在地上,被告把面颊贴向X的面颊,用胡须左右扫脸,身体上下郁动,下体隔衣磨擦X的下体。X忆当年指:「我个时好瘦,佢(被告)好重,我挣扎个时佢两只手捉住我双手,大字形咁⋯」。

X指被告在学校受小朋友欢迎,被告亦不时「好动听」地「讲故仔」。而被告在1984年至1986年间于学校康乐室,曾经伸手入X的内裤,手指「好似搽药膏咁摸」其阴部,「下体所有部位都摸过罗」。而X因知道被告是游泳健将,「听讲佢游水好劲,又有代表香港出赛,一标就标左半个池」,不谙水性并「想学游水」的X便希望被告教她游泳,而被告在乌溪沙青年新村泳池及淋浴间亦曾对X摸胸撩阴。

当控方问到X为何报案时,X回应指自己在2016年听到有关被告的新闻报导,「令我好难过,谂起好多年前嘅事」,所以决定报案。

案件明续。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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