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须释商界疑虑 工联会倡经济罪订明金额

2019-03-18 07:29

黄国健昨提出新建议,认为可提高移交逃犯门槛,由内地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才能启动移交程序。
黄国健昨提出新建议,认为可提高移交逃犯门槛,由内地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才能启动移交程序。

政府计画修订《逃犯条例》引起争议,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前日不点名指有国家就特区政府计画修订逃犯条例表达意见,希望有关方面尊重特区正常的立法进程。身兼行政会议成员的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黄国健昨提出新建议,认为可提高移交逃犯门槛,由内地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才能启动移交程序;至于经济罪行方面,则可订明涉案达某一个金额,才需要移交。

《逃犯条例》修订引起两地移交逃犯忧虑,美国驻港总领事唐伟康、欧盟驻港澳办事处早前先后表态关注修例,认为应花更长时间深入谘询,以及与特区有引渡安排的地方磋商。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发言人前日表示,港府已多次强调,修例是为与暂未有长期合作安排司法辖区开展个案合作,所采取标准亦符合移交逃犯的通行做法。他强调,合作打击犯罪是国际社会的共同需求,符合各方共同利益,故希望「有关国家应尊重香港特区法治,尊重特区正常的立法进程」。

建议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出

民主派会议召集人毛孟静昨回应指,公署较少谈及本港修例,质疑修例是由北京决定,但民主党涂谨申形容外交部举措相对温和,显示修例未必是中央意思,但认为修例影响到在港投资的外国人,故其他国家表达担忧是合理。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亦认为,事件属对外事务,公署回应是正常合理。

修订《逃犯条例》除惹来外国关注,亦引起商界忧虑,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黄国健昨提出新方案,建议考虑为引渡疑犯到内地设定更高门槛,例如由内地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才可启动程序;就经济罪行方面,则可设定涉及的金额门槛,超出其金额或严重的商业犯罪才研究引渡,金额水平定则可再作讨论,相信可释除商界疑虑。黄国健说,若特首林郑月娥向中央争取,相信内地法院亦愿意做把关工作。

谭耀宗︰要对港司法有信心

经民联议员林健锋表示,政府现阶段应要细心聆听商界及巿民对条例的忧虑,并解决这些忧虑。他透露,经民联正研究《逃犯条例》列出的四十六项罪行,稍后会提出具体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昨出席电视节目时表示,明白有市民担心因对内地法律不了解而对误堕法网,但强调香港法庭可作最后把关,大家应对香港的司法制度有信心,「如果法庭不同意引渡,想引渡是做不到」。同场的自由党荣誉主席田北俊反驳指,若两地达成协议可以移交,法庭便毋须审判相关人士是否有罪,当事人与法庭辩解亦没作用,「当两地签了移交条例,即说明我交予你去审。」他建议,政府可在有关税务及公司引渡条例等细节上列得更清晰。自由党党魁锺国斌重申,商界担心修例会否涵盖商业活动及罪行,希望当局不要仓卒全面立法。

另外,对于台湾有意见反对香港修例,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强调,台湾当地负责检控的部门对修例积极,又批评最近民主派议员访台,试图影响台湾当局处理港台移交安排,做法不负责任。近日到访台北与陆委会会面的公民党党魁杨岳桥则指,台湾同样担忧修例会令港人或在港外国人在缺乏人权及司法公正保障下,被引渡到内地审讯。

全文刊于《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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