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代表律师呈149封求情信 要求考虑「已服刑期」

2019-03-13 09:42

何志平的律师向法庭呈上包括胡慧中(右)在内的149封求情信 。资料图片
何志平的律师向法庭呈上包括胡慧中(右)在内的149封求情信 。资料图片

民政事务局前局长何志平去年12月在美国被裁定贿赂非洲官员,洗黑钱等7项控罪罪名成立,本月25日将判刑,他的代表律师向法庭提交判刑前的书面陈词,及呈上包括妻子胡慧子在内的149封求情信,要求法官量刑时考虑「已服刑期」。

书面陈词中指,何志平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要求法官以何志平的「已服刑期」为判囚年期,形容何志平是出色的人、拥有非凡成就,认为他收押16个月已受惩罚。无论如何判刑,他都会在馀生弥补过错,希望法官考虑到他年纪大、对社会有贡献,以还柙的16个月抵销刑期,在宣判刑期时同时将他释放。

胡慧中撰写的5页求情信,就形容何志平是心地善良宽厚之人,又指他是世间罕有,几乎绝种的君子,希望法官轻判。 求情信中,还有何志平的92岁母亲何张灿霞、多名医学界及政界朋友,包括前中策组首席顾问刘兆佳、民政事务局前局长曾德成等,还有中华能源基金会的高层。

69岁的何志平涉嫌贿赂多名非洲官员,为中国华信能源公司开拓商机,谋求石油开采权等生意利益,前年在纽约被捕,被控以贿赂和洗黑钱等8项罪名,其中7项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处入狱6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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