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翁涉奸亲女】被告判囚9年3个月 官斥视女儿为泄欲工具须严惩

2019-03-11 10:59

六旬翁被判囚9年3个月。 设计图片
六旬翁被判囚9年3个月。 设计图片

六旬老翁于2009年至2011年间5度侵犯当时仍就读小学的女儿,又逼女儿替他口交和手淫,被控强奸、乱伦、非礼等罪受审。他上月被裁定1项强奸罪及5项非礼罪成立,今早在高等法院被判囚9年3个月。法官指被告对年幼女儿恣意放任性欲,将女儿视为容易得手和可任意摆布的泄欲工具,亲情伦理弃之不理,法庭判刑必以惩罚和阻吓为主要目的。

现年63岁的被告原被控5项强奸罪、5项乱伦的交替控罪及2项非礼罪。7人陪审团上月裁定被告1项强奸罪成立,另外4项强奸罪脱,但非礼的交替控罪全数成立。至于另外2项非礼罪,陪审团裁定当中1项成立。控方透露,被告曾于2014年因非礼罪被判囚10个月。

控方案情指,现年18岁的女事主在内地出生,与父母和胞弟一家四口居于一个公屋单位。被告曾5次脱下女事主内裤,狎弄对方下体并强奸她。被告又曾拉住女事主的手替自己手淫,更曾将阳具放在女事主口中。女事主在前年向中学老师告发。被告前年4月被捕,在警诫下说:「我净系有揸揸摸摸,我无强奸过佢。」

法庭记者:黄梓生

被告今早在高等法院被判囚9年3个月。 资料图片
被告今早在高等法院被判囚9年3个月。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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