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思敏置业疑遭隐瞒10万优惠 经纪不满被开名:你未免太霸道
2019-03-08 20:02
庄思敏(Jacquelin)于两年前在港置业,以600多万元购入何文田一单位,最近Jacquelin在脸书贴文,指名道姓并留言:「我觉得做朋友系应该真心相待唔系唔熟唔食罗,既然系咁就冇必要做朋友嘞。浪费时间又损失公钱。」Jacquelin受访时坦承是楼宇买卖问题。
然而,有网民就在其发文留言,爆她已叫人将份粮全数给她了,现在还要开名唱衰人,反指做她朋友真惨。报道指Jacquelin跟对方是相识数年的朋友,因为她事后得知该物业有置业优惠,疑被人隐瞒约10万元优惠,令关系破裂。
被Jacquelin开名骂的友人,亦在脸书发文反驳,称:「1.)我要解释一手物业和二手物业的分别,二手物业买卖是业主和买家都要付1%佣金合共2%,另外一手物业由发展商畀佣代理买家一般不需要畀佣金。2.)所有一手发展商优惠(如有)都会在合约上列明,签署买卖合约只有你和发展商二人签,所以没有你所说我独吞你的优惠或隐瞒(这样不可能的)如果你认为我有任何隐瞒你可以去地产监管局或我公司投诉我。
「3.)你买发展商一手物业已经不用畀佣地产代理,佣金由发展商单方边给我们代理,当日买楼时你没有说回佣给你,如果你要回佣我也要睇下做不做,你说行家讲回佣是行规不用要求代理也要自动回佣给你(不可能,你要求回佣也要经我们公司批准才可以回佣的),回佣不是你所讲行规也不是发展商给你的优惠(地产监管局条例亦没有列明回佣是行规的) 为何你仲话我唔熟唔食,仲要摆上facebook出埋报章 ,你未免太过霸道,所有我和你的对话留言我都还有记录,其实你如果想将经纪的血汗钱作为自己的折扣,应该要在买之前商讨,其实我好重视我和你的友谊,所以我已将我本人仅馀的人工都一一回购给你了, 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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