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心袭保安脱罪 前女友罪成罚款3000元

2019-03-02 12:27

法官裁定龙心(右)罪,左为郑芷琪。资料图片
法官裁定龙心(右)罪,左为郑芷琪。资料图片

「龙心」与郑姓前女友于去年参加西九龙文化区音乐派对,其间疑因闯入受管制区,与保安发生争执,涉嫌咬伤保安左手,郑女则涉阻止警方拘捕龙心,最终一同被捕。案件今在九龙城续审,郑女作供时称只想保护「龙心」,因为对方是「最重要嘅人」,当时亦是其未婚夫,觉得男方「好似要被伤害」,而「龙心」亦著她不要放手,所以一度失去理智,即使听到警员叫她放手亦不从,只因怕「放手佢(龙心)可能会死!」

「龙心」本名林克霖(41岁),被控一顶袭击致身体造成伤害罪;时任女友郑芷琪(20岁)则被控一项阻碍公职人员罪。最终裁定龙心脱罪;而郑女则罪成,判罚款3000元。

辩方求情称郑女没有案底,犯事只因出于对男友的爱意,「虽然非一般人能够接受佢嘅爱意」,当初只是「被爱意蒙蔽」而判断错误,但两人现已分手,不会再重犯,望处以罚款形式。

「龙心」自辩时同意自己其实不可进入管制区,保安将他拉离舞台是合情合情,惟否认自己有抗拒、挣扎,又称保安是从其腋下从后箍著制服自己,且有另外2名保安抬起双脚,根本不可能咬伤保安。

裁判官杜浩成裁决时指出,保安作供时情绪激动,甚至指「龙心」似服食药物,指控毫无根据。再者他亦不理解,保安员为何要在肩膊位从后抱著「龙心」,手部接近其口,从而被人咬伤,认为此做法并不合理。最终因无法证明保安左手咬伤是由「龙心」造成,裁定其罪脱。

杜官引述证供时指,郑女未有听到警方宣布拘捕,惟她其时分明知悉警方正向「龙心」作调查,执行职务中,但郑女在听到警告后仍不放手,不论其出于目的为何,均已构成阻差办公元素,裁定其罪成。

郑女在庭外表示,她为此案留有案底已受到很大教训,以后不能当空姐、考政府工等,又称现已与「龙心」一刀两断,只希望对方可以还钱以让她交学费。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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