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云主演电影未如期上映 星淘控银都违约要求退还1435万
2019-02-28 12:24
星淘电影有限公司昨入禀高等法院,指控在香港注册的内地电影公司银都机构有限公司,未有让「金像影帝」刘青云主演的《我的宠物是大象》如期上映,要求法庭下令银都退还1200万元人民币(折合约1435万港元)的投资款项,并赔偿星淘损失。
入禀状指,星淘与银都于2016年1月11日签订协议,星淘同意投资上述金额予该电影,双方又同意电影将于2016年或2017年尾上画。银都却违反合约,令电影迟于双方同意时期上映,星淘要求银都全数退回投资款项。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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