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员文光明涉呃14.7万薪津 「兼职助理」称登记地址获被告外甥同意

2019-02-25 16:37

「兼职助理」黄汉明承认没在文光明同意下,取用对方物业地址为多项服务的登记地址。小图为区议员文光明。
「兼职助理」黄汉明承认没在文光明同意下,取用对方物业地址为多项服务的登记地址。小图为区议员文光明。

元朗区区议员文光明涉嫌2012年至2016年间讹称「聘任」一名兼职助理以骗取共14.7万元营运开支补贴,案件今午于屯门裁判法院续审。该名「兼职助理」在辩方盘问下,承认没在文光明同意下,取用对方物业地址为多项服务的登记地址,但宣称登记前均得到文的外甥同意。‬

‪被「无辜聘用」的「兼职助理」黄汉明在辩方盘问工,自称居于堔圳,因在香港没有固定地址,因此登记其好友「阿邦」张伟邦的住址作多项服务的通讯地址,包括银行帐户、运输署车主、电话卡等等,黄声称登记前已获「阿邦」同意,但后来才知悉「阿邦」只是物业住客,其舅舅文光明才是业主,又以为对方默许自己以该地址登记为通讯地址。‬

‪被问到曾否向财务公司借钱时提供文宅住址作通讯住址,黄起初表示有。但后来在辩方追问下,黄声称已将贷款金额、财务公司名称‬统统都忘记了,家人已将债项还清。后来改口指混淆了记忆,借钱一事早于2011年结织「阿邦」前已告一段落。

‪黄又表示,没曾允许「阿邦」将个人资料包括身分证副本等转交给文光明,现与「阿邦」已没有来往。‬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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