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白水倒沐浴露樽累少主成身红 菲佣知情不报判监6个月

2019-02-22 16:42

示意图(非案中婴儿)。
示意图(非案中婴儿)。

菲佣声称为了方便清洁浴缸,将已稀释漂白水倒入沐浴露瓶内,雇主替6个月大的女儿洗澡时误将瓶内漂白水倒入洗澡水,女婴浸浴时突然全身泛红并嚎哭,雇主见异状报警。菲佣早前否认一项对所看管儿童虐待罪,经审讯后,被告今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采纳雇主证供,认为被告理应察觉洗澡水与往日不同,却未有即时通知雇主,知情不报,判囚6个月。

39岁被告Merlyn Anao Ando求情时指,女婴身上没有明显伤痕,亦没有因此而引致长期的伤害;而被告自8月一直还柙至今,已超过6个月,望可轻判。暂委裁判官宗铭诚指,被告作为照顾小孩的家佣,破坏了雇主对其信任,令到女婴受伤。再者,女婴年幼受伤时不能表达自己,承受了不必要的伤害。但因未能证明女婴因此受伤,判囚6个月。

被告早前供称,因要清洁浴缸的花水渍,所以将一直放在厨房的已稀释漂白水放在浴室,放便清洁。但宗官指出,被告实际上并不急于清洁浴缸,因女婴洗澡前不会使用到大浴缸;亦不接纳被告在清洁浴缸中途,需要致电亲戚筹钱赔偿一月代通知金,因身兼数役压力大而犯错。另外,被告亦明知沐浴露瓶内含漂白水,当见到女婴的洗冲水,与往日的颜色不同亦没有泡沫,未有向雇主指出是误用了漂白水,认为被告是有意图令女婴受伤,判处罪成。

法庭记者:陈楚琨

被告今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资料图片
被告今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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