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因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国信)在处理第三者资金存款时没有遵守有关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监管规定,对其作出谴责及罚款1520万元。证监会调查发现,国信在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曾为超过3500名客户处理1万笔涉及总额约50亿元的第三者存款。
具体而言,证监会发现国信有超过100名客户曾收到与其财政状况不相称的第三者存款;有些客户于收到第三者存款后并无将该笔资金用于交易,反而于短时间内提取资金;及某些第三者曾多次将款项存入国信客户的帐户,但他们与该等客户没有明显的关系。
尽管出现了明显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预警迹象,但国信没有就该等第三者存款作出查询,也没有及时向联合财富情报组提交可疑交易报告。证监会关注到,国信直至2016年3月在证监会进行检视后才开始就超过2200笔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进行、属可疑交易的第三者存款,向财富情报组作出报告。
证监会认为,国信的行为已违反《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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