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儿子告父侵吞3500利是 法院判还本付息
2019-02-15 17:41
相信不少父母都会将子女的利是钱存入银行户口,不过,如果父母私自动用该笔钱,有可能惹上官非。广州一名单亲爸爸,提取13岁儿子在银行户口的3045元人民币利是钱(约3525港元),被儿子入禀告爸爸擅自挪用,法院裁定儿子胜诉,该父亲须本利归还。
据报道,男童「小苏」父母在2013年8月离婚,年仅7岁的小苏随父亲生活。 2014年2月至2015年3月期间,苏某分三次将儿子的3000元利是存入小苏的银行户口中。 2015年12月,小苏改与母亲同住,并于2016年4月获法院判决变更小苏由母亲黄某抚养。
而在2016年3月,父亲苏某在没有告知儿子情况下,将存入小苏银行账户的利是钱连利息3045元人民币取出。小苏认为父亲私自用他的身份证和银行存摺,提取他的利是钱,侵犯他的合法权益,为此将父亲告上法院,要求父亲归还存款本金以及利息。
广州白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父亲苏某无权擅自处理儿子的财产,故判父亲苏某退还小苏本金及利息。
此案主审法官表示,帮助孩子形成正确的金钱观和理财观,对其未来的生活不无裨益。他建议父母可将子女利是钱存银行买保险、作为学习的开支、购买图、用于年度家庭活动、或培养孩子的爱心,将部份利是钱给长辈购买生活用品和小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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