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冻结多个证券行帐户 涉上市公司虚报财务状况

2019-02-15 15:45

政府今刊宪公告,证监会行使《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04及205条所赋予权力,要求冻结长江证券经纪(香港)、金利丰证券及海通国际证券旗下数个客户帐户的资产,总价值约38.14亿元。 证监会称,据该会调查发现,一家香港上市公司涉嫌在多份公告,年度业绩及年报中披露有关其财务状况的虚假及具误导性的资料,而该等资料相当可能会诱使他人进行交易,特别是,该等公告与在2015年进行的某些集资活动有关,而该上市公司从中筹集合共约38.14亿元。 证监会称,虽然调查尚在进行中,但从所得的资料显示,负责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的受疑人为两名属该上市公司高级管理层的人士。 证监会称,该上市公司或该两名人士可能已因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以诱使进行交易而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第277条或298条所指的罪行。另该两名人士亦涉嫌透过其个人持有的BVI公司挪用上市公司于2015年集资所得的部分资金,款项达2.58亿元。 部份被挪用的资金存入一间公司A,而公司A则持有上述被证监冻结的户口,证监指,相信有必要冻结有关户口,以保存有关资产待进一步调查。 证监会未有披露公司A、该上市公司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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