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未有为子女办理出生登记罚款2000元
2019-01-29 21:41
一名香港男子因逾期为子女办理出生登记,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罪成。
入境处早前就两宗未有依法为子女按时办理出生登记的个案展开调查,发现一名男子未有为其在2015年12月及2017年11月在本港出生的子女办理出生登记。该名男子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两项父母未有为其婴儿在出生后42天内办理出生登记的控罪,每项控罪被判罚款港币1000元。
入境处发言人提醒,父母须按法例在婴儿的出生后42天内为其新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以免因逾期办理而损害子女可得的医疗、教育和福利等相关权益。此外,逾期为子女办理出生登记为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被判罚款港币2000元或监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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