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1】佳明以1.48亿元售何文田豪宅予执董配偶 2019-01-22 09:08 Previous Next 佳明集团(01271)宣布,以招标方式,出售何文田豪宅明寓单位予执行董事刘志华的配偶张淑芳,代价1.48亿元。 该物业为明寓15楼及16楼A单位,实用面积2721平方尺,连上方957平方尺的平台,附设装修,并已配妥家具及装置。 集团认为,出售可变现现有物业存货及增加营运资金,预期实现收益约6800万元。集团指,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作偿还收购常升集团的未偿还银行贷款及作为营运资金,由于部分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将同时能因出售事项节省利息开支。(nc)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现市况】恒指跌215点造26980 吉利挫4.23% 下一篇 台湾加权指数早段跌11点 报9877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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