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案无望】警棍袭途人判囚 朱经纬终极上诉申请被驳回
2019-01-21 11:38
退休警司朱经纬于2014年占领运动期间以警棍袭击途人,受审后被裁定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成立,去年1月被判监3个月。他不服定罪和刑期上诉,均被高等法院驳回,需即时返监服刑。朱经纬去年10月申请「终极上诉」,终审法院今早开庭处理申请。
法官同意原审裁判官的裁断并无出错,又质疑朱经纬是否真如上诉方所指,他挥棍只是对现场群众装腔作势以恢复秩序,最终驳回上诉申请,意味朱经纬推翻定罪无望。
现已刑满出狱的朱经纬,今早未有到庭旁听。上诉方指,高等法院法官未有撇开原审裁判官的裁断,重新审视案中证据,仅以裁判官的裁断是否出错为考虑今次上诉的标准。另外,裁判官和高院法官均无考虑朱经纬是否意图非法使用武力,又错误以普通人自卫的角度,考虑朱动武有否合理辩解。
上诉方再次批评,事主郑仲恒夸大自己伤势,并非可信证人。他在现场以示威者身分大叫大嚷,显然并非想「邀请警察加入其生日派对」,而是要拖延和妨碍警方清场。朱经纬见状,挥动警棍装作凶恶,目的只是清场以重开道路。若他确有意施袭,断不会只是击打群众的背部或他们的背囊。何况事主抵抗警方执法,朱经纬在当时环境有需要行使武力,以确保群众有秩序离开现场。
首席法官马道立指,呈堂片段既无显示事主曾大叫大嚷,亦未能证明事主对警方展露敌意或阻碍后者清场。马道立又质疑,裁判官与高院法官并非单以呈堂片段作裁断,他们均知悉案发背景,只是上诉方「输打赢要」,才指控两者无宏观审视案中证据。
常任法官李义完全同意高院法官的裁决,裁判官审视案中证据时并无犯错。高院法官在其裁决中,亦包含了自己的观点,只是其观点与裁判官一致,才看不出分别。李义补充道,《公安条例》仅容许警员在「有需要」的情况下行使一定程度的武力,但朱经纬行使武力毫无合理解释可言。
朱经纬去年9月14日被驳回上诉后即时入狱,并于10月26日刑满获释。
法庭记者:黄梓生
建立时间:09:04
更新时间: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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