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郑若骅与梁振英曾共事6年 陈淑庄质疑检控能否无偏颇

2019-01-16 12:45

律政司早前决定不就UGL案检控前特首梁振英,作决定前没有寻求外间独立法律意见。公民党陈淑庄于立法会大会上指出,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于2004至2010年间担任交通谘询委员会主席,期间须定期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汇报,而梁振英当时为行政会议成员。她指两人曾共事6年,质疑郑若骅能否仍就检控作独立判断。郑若骅回应时称,不记得担任交谘会主席的年份,但强调利益冲突有清晰的法律定义和客观标准。

陈淑庄斥郑若骅「擘大眼讲大话」,质疑对方有意隐瞒和梁振英的关系,并漠视《检控守则》列明检控人员须具独立性的原则。她举2014年戴耀廷就「占中」向警方自首为例,由于时任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和时任刑事检控专员杨家雄均与戴耀廷认识多年,两人故授权时任副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处理涉及戴耀廷的案件,批评郑若骅处于类似情况却不避嫌。

陈淑庄亦指出,时任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于2014年10月9日,授权时任刑事检控专员杨家雄处理UGL案,但郑若骅上任后却由自己作出不检控梁振英的决定,而律政司从没发放新闻稿交代改变检控决定者的决定,批评郑若骅至今仍未交代检控权何时易手的事实。

陈淑庄形容郑若骅是「法治天敌」,愧对法治,加上对方寓所僭建一事可能干犯以欺诈手段取得财产罪,认为对方应考虑是否仍适合担任律政司司长。

另外,有议员问及会否公开检控细节,郑若骅表示,律政司惯常是不会就是否提出检控发出声明,但当事件受社会关注时,律政司会适当回应。她强调不可以「讲所有细节」,检控守则有列举原因,例如法律特权保密、证据保密性、尊重涉案人士或证人私隐,而更重要是保障司法公正,若果随便将证据公开,可能引致「公审」情况,对香港司法制度不是好事。

建立时间:11:55
更新时间:12:45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