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包山王」半瘫 首被告否认酒驾只认「高灯失灵」

2019-01-15 13:19

唐洪国(左),黎志伟(右)。刘晓曦摄
唐洪国(左),黎志伟(右)。刘晓曦摄

曾赢得长洲「包山王」的著名攀石教练黎志伟,7年多前因交通意外致下半身瘫痪,事后入禀高等法院向两名涉事私家车司机索偿逾千万元。案件今于高院续审,首被告肇事司机唐洪国在庭上否认自己事前曾摄取过量酒精,亦否认当时超速驾驶或车头灯失灵等,但原告律师代表指唐曾因交通事故被定罪而证据确凿时,徐则辩称「只是部分(正确)」。次被告肇事司机徐绍辉决定不出庭作供,案件押后至3月26日再续。

肇事司机唐洪国供称:「(当时)第一眼见到电单车司机(原告黎志伟),佢喺中线摊喺度唔郁」,又忆述事发当时「我停定架车,跟住落车就听到右边有『啪』一声」。当原告律师质问唐事发当时是否超速驾驶、车头灯大灯及高灯失灵或饮用过量酒精时,徐唐一律否认,但称:「我只承认高灯失效」。

大腿极度消瘦的「包山王」黎志伟在庭外表示「件事由头到尾都系一件好唔开心既事,有好多疑点,依家唯有等法官判决」。

原告为36岁黎志伟,被告为肇事司机唐洪国及徐绍辉。原告人黎志伟指称自己于2011年12月9日晚上,在屯门公路驾驶「绵羊仔」电单车期间,遭两名被告人唐洪国及徐绍辉分别驾驶的私家车撞倒致残。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1:51
更新时间:13:19

首被告肇事司机唐洪国。刘晓曦摄
首被告肇事司机唐洪国。刘晓曦摄
「包山王」黎志伟。刘晓曦摄
「包山王」黎志伟。刘晓曦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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