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踢的士前检控官不满控方迟交文件 申请撤控4月再讯
2019-01-14 16:29
前律政司高级检控官布伟伦(Edward Joshua Brook)于去年3月在兰桂芳截停一部的士后,涉嫌踢凹的士左边车身,前检控官事后被捕,他被控一项刑事毁坏罪,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第四度提堂。今布表示不欲申请中止聆讯,而是申请撤销控罪,但就因控方以「吱牙膏」式提供文件,未能准备好撤销申请,法庭亦要求布以书面式形提交列表,其中包含其所需的文件资料,案件遂押后至4月15日再讯。
布今早原由大律师廖远明作代表,其后又表明自己亲自陈词。
布今表示只想申请撤销控罪,惟裁判官指法庭不一定有权令控方撤销控罪。他更呈上相关案例,指既然法庭可作中止聆讯、或作存档控罪,理应可作撤销控罪的决定。
他又指控方一直未能向他所需文件,更甚在今早上庭前5分钟才交文件予他,认为控方不愿意亦不积极向他提供资料,故他未能好好准备,十分不公平。
控罪指,BROOK EDWARD JOSHUA于2018年3月16日,在中环云咸街55号无合法辩解而损毁王季林驾驶的的士。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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