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港会:未婚夫向新娘讲明同家婆住 离婚层楼归男家

2019-01-13 16:10

示意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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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妈前、妈后的婚前协议?网上流传一段据称是未婚夫向未婚妻的对话,男方声称婚后要与母亲同住,2年内生小孩,凑钱向母亲交家用之馀,将来一旦离婚的话物业也要归男方。

有网民在Facebook群组「巴打丝打 Facebook Club」上载照片,指一名未婚夫向未婚妻讲「我想我哋两个系婚礼之前会有啲共识」,「首先婚礼啲钱我想尽量大家share返,各一半啦,最好就今年内搞掂因为都唔想浪费太多时间」。

另外事主刚刚置业,「结婚之后想叫埋我阿妈一齐住,因为佢都老喇,要有照顾」。而且男事主称,「我想2年内生到bb,依样系阿妈要求,因为佢老人家又得我一个, 我知佢真系好想要个孙」。

男事主称,结婚后夫妇开联名户口,「每个月各自大约储返三分一人工,另外再预返啲钱俾家用我阿妈」。最后男事主更表明,「如果我哋日后真系离婚嘅话,层楼都会归返我嘅,因为阿妈都老喇,我唔想佢临老先无家可归」。男事主又称,「我咁样都系想大家有保障」。

网民对此未婚夫的对话猛烈批评,指男事主事事以母亲优先,「不如你同你阿妈结婚」,「咁点解你唔加人哋阿妈入去你个人生计划?系就要公平…」。有人更猜测,「怀疑系佢阿妈偷咗个电话send」;有人更建议,「未结婚就谂离婚,依家分手咪唔洗烦咁多」。

有人更模仿未婚妻的回应,「婚前财产搵律师公证,万一将来离婚,拎返自己果份,各自安好。首期/供楼钱新娘唔出,新娘娘家都唔会来住。每月1/3存入自己银行户口。双方父母共同赡养,你买比你阿妈咩,我都买同样比我阿妈。 生BB必须私立医院私人房。始终姓你屋企姓嘛,所以费用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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