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甲师否认中途收贵300蚊 指女事主突要求驳甲纹甲

2019-01-04 17:52

左:首被告周韵诗;右:蔡姓女事主。资料图片
左:首被告周韵诗;右:蔡姓女事主。资料图片

屯门美容店「富甲一坊」怀疑以「光疗树脂甲试造价」218元吸引年轻美少女光顾,惟事主享用其中2项步骤后,套餐实收518元。美甲师和店东否认2项「作出属误导性遗漏的营业行为」指控,美甲师自辩时强调自己在进行驳甲和纹甲前已向对方报价,又指对方是享用另一项美甲服务途中才突然要求驳甲和纹甲。

廿三岁美甲师周韵诗在律师引导下辩称,事主蔡慧如前年5月光顾「富甲一坊」前只一边手持传单,一边问道:「试造价是否218?」并非如蔡所供称,指明「光疗树脂甲」的收费。事主昨供称阅览该公司传单,上面写有「光疗树脂甲」的5细项,和「试造价」218元。周表示对方从没问套餐有没有驳甲步骤。

周肯定自己曾询问事主:「你想造『光疗树脂甲』定系『soak gel』(正写为soak off gel,即可卸式凝胶甲)?」对方回应:「soak gel」周遂先替事主手指修死皮。未几,蔡主动提出自己指甲好较短,要求驳甲服务。周即向事主报价:「10蚊一只」,并称当时未开始任何驳甲工序。蔡感错愕,质疑:「乜唔系5项全包?」周回应:「5项可以做到,而唔系包。」。蔡听后同意交易。

周稍后建议蔡,既然驳甲,不如由卸式凝胶甲转做「光疗树脂甲」套餐,以免指甲过软易崩。事主答应。去到画花纹甲一步前,周为蔡打磨指甲时,蔡掏出手机图片要求美甲师纹上该图案,周随即报价指20元一只手指,对方同意十只手指均纹上该图案,才开始安装纹甲专用的玻璃贴。

周补充,当晚蔡到达美甲店时已接近关门时间,若自己及早知道对方会要求驳甲和纹甲步骤,会以工序费时为由婉拒提供服务。

法庭记者:萧文轩

第二被告 周绮珊 Facebook 图片。网上图片
第二被告 周绮珊 Facebook 图片。网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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