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伪造文书购「白居二」单位呃280万地价 3人准保释明年2月再讯

2018-12-21 11:56

第一被告胡嘉朗(左) ;第三被告谭浩杰(右)。 萧文轩摄
第一被告胡嘉朗(左) ;第三被告谭浩杰(右)。 萧文轩摄

夫妇涉嫌联同广告公司东主于2014年向房委会提供一封虚假就业证明书,伪报家庭入息总额,成功透过「白居二」计划申请一个位于筲箕湾,原本价值约480万的居屋单位后,没有向政府补回逾280万港元地价。由于控方2日前才向辩方提交控方案情,辩方申请押后获批,法官今在东区裁判法院将案押后至明年2月15日,各人准以5000元保释外出,期间不得接触控方证人。

3名被告分别为36岁报称商人的胡嘉朗,38岁报称广告制作公司东主谢国鸿、以及39岁报称设计部经理谭浩杰。第一与第三被告为夫妇关系,二人现同住于涉案单位。

控罪指,谢于14年制作一封虚假的聘用书,内容伪称胡于2011年11月获聘为产品经理,月薪1.6万元。该信件后来被用作胡和谭申请「白居二」时的入息证明,二人又在不合乎申请者资格情况下,购买涉案居屋单位。

第二被告谢国鸿离开法庭时,由多名友人掩护下登上的士离开,谢全程戴上口罩又以围巾遮盖头部避开记者拍摄,有记者纠缠间被的士车门夹伤。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1:31
更新时间:11:56

第二被告谢国鸿(红圈)。 萧文轩摄
第二被告谢国鸿(红圈)。 萧文轩摄
筲箕湾东旭苑居屋。 资料图片
筲箕湾东旭苑居屋。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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