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600万成员涉款千亿 传销集团「善心汇」主犯判监17年

2018-12-14 23:00

张天明在被告席上。网上图片
张天明在被告席上。网上图片

以「扶贫互助」作招徕的深圳善心汇去年涉及高达逾千亿元的非法传销案,案件公开宣判,身为创办人的被告张天明被判有期徒刑17年,罚款1亿元(人民币,下同),其馀9名被告分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1年6个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同时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认为10名被告以「众扶互生系统」为依托骗取财物,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严重。

被告张天明在2013年成立的善心汇,2年半前起招揽其馀9名被告开发「善心汇众扶互生系统」,以高额回报及「扶贫互助」的口号作招徕,在全国吸纳多名民众加入会员,以300元购买「善种子」作入会费,再靠层压式发展下线获利。会员分为贫困区以至富人区五个等级,购买价值100元的「善心币」作配对费用,再投资1000至1000万元不等的「布施」金额,等待平台安排配对「感恩受助」,最高月回报可高达百分之50。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共598万人,涉案金额1046亿元。

审理案件的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认为,10名被告人以「众扶互生系统」为依托,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他们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其中张天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抗拒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且是首要分子,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善心汇的宣传海报。网上图片
善心汇的宣传海报。网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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