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放宽陆客赴台存款条件 限每年总停留120天

2018-11-29 22:44

台湾放宽陆客来台观光条件。美联社资料图片
台湾放宽陆客来台观光条件。美联社资料图片

在台北,内政部为促进观光产业正常发展,及维持两岸旅游品质及秩序,修正大陆居民赴台观光的许可办法,包括放宽存款条件,由20万元新台币调低至10万元;及限制总停留期。

内政部表示,今次修法放宽申请赴台观光应备存款条件,由20万元新台币调低至10万元。若大陆旅客持有美国、加拿大、英国、日本、澳洲、新西兰、韩国及欧盟神根公约国家等的有效签证,可取代财力证明,以促进观光产业正常发展。

内政部续指,由于过去发现有大陆旅客以观光为由,却到台湾打工或其他非观光的行为,为维持两岸旅游品质及秩序,今次在修正草案亦增加规定,限制大陆旅客赴台观光每年总停留期不得超过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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