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雄抢文件藐视立会 官将案交予上诉庭处理
2018-11-29 11:48
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于前年11月的立法会会议上,抢去时任发展局副局长马绍祥桌上的文件,事后被票控藐视立法会。律政司因应裁判官裁定控罪不适用于议员,以案件呈述方式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案件今早提讯,法官有见案件的法律争议牵涉原讼庭案例,决定将案交予上诉庭处理。控辩双方需于下次聆讯前,就建议上诉庭给予的指示达成共识。
梁国雄去年被控以《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中第17(C)条藐视罪。控辩双方争议,藐视罪是否只限控告被传召到立法会作供的证人;若然如是,条例是否合宪。
裁判官今年3月裁定,条例虽适用于所有立法会及附属委员会会议,但不适用于立法会议员。由于控罪不适用于本案,裁判官认为毋须处理条例合宪性的议题。控方于裁决后表明上诉至原讼庭。
控方今在庭上透露,辩方有意就呈述议题提出修改。法官认为,案件由事发至今已然2年,若将修订申请发还裁判官处理将耗时不少,上诉庭亦可能有别的考虑,故决定将上诉和修订申请一并交上诉庭处理。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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