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发展局发表题为《香港的「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策略》的报告,提出有关促进「环境、社会及管治」生态系统发展的主要建议。
报告提出6项建议,包括由政府牵头鼓励公共基金支持ESG整合;金管局提高对其外聘的投资经理施加的ESG规定;积金局在其受托人审批及监察程序中,把ESG因素纳入考虑,并鼓励受托人参考国际的 ESG 标准;证监会把《负责任的拥有权原则》至少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释」水平,以强调 ESG 的重要性;证监会和其他监管机构就ESG主题投资产品提供更多指引;以及港交所(00388)加强申请上市者及上市公司有关ESG披露。
金发局主席李律仁表示,要在鼓励与规管之间取得最佳平衡殊不容易,但香港有需要就ESG投资予以认真考量,以不至于落后其他对手。 (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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