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支持自贸区试验区按适合自身特点的帐户体系,开展人民币跨境业务;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或申请与具备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等;支持、鼓励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境外机构及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等。
人行研究局局长徐忠表示,鼓励自贸区先行先试,下一步将取消银行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扩大外资银行业务范围等金融开放措施,在自贸区内优先落地。
他又指,将在自贸区内进一步放宽金融业市场准入,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及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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