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言报复要狠 小学生用热水淋同学身上致二级烫伤
2018-11-13 12:00
辽宁一名小六女学生,上月11日因琐事故意用热水淋向同班女同学身体,致对方胸背大面积二级烫伤,且造成心理创伤。而伤人同学的母亲在该校担任副校长,受害人家长事后要求行凶女生调班,遭校方拒绝。涉事学校事隔差不多一个月后,终在压力下承认失误没有迅速处理,决定免去行凶女生母亲的副校长职务,并将她调离学校。
据报,事件发生在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东胜小学,受害人杨X涵与行凶者赵X晴之前并无纠葛,当日因琐事,赵X晴将饮水机内的热水灌进水壶,顺着杨X涵颈部倒进上身。杨X涵问赵X晴:「为甚么要往我身上倒热水?」赵X晴回复说:「我就是要报复,报复就要报复个狠的。」
事发后,家长第一时间带杨X涵前往医院烧伤科进行治疗,医生诊断称杨X涵的后背及前胸大面积(全身面积的6%)二度和深二度烫伤。截止到目前,孩子还不敢上学。杨X涵的父亲表示,孩子是10月11日因为与同班同学发生矛盾被烫伤,事件发生后,经过近半个月的治疗,孩子于10月底出院,目前还在家中休养。由于担心孩子会留疤,以及孩子接下来还需要一些后续的皮肤恢复性治疗,杨先生提出进一步赔偿要求,并与涉事对方家长及学校协商。另一方面,希望学校能够对泼水的女孩调整班级,让两个孩子不在一个班级。但是,由于赵母张莹莹是学校副校长,虽然家长在事发后要求赵调班,校方以「无此先例」为由拒绝。
事隔一个月,东胜小学今日发表声明,指学校在调查处理此事过程中,没有及时迅速处理,存在工作失误。决定给予花启国校长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张莹莹同志东胜小学副校长职务,并调离本校。同时,会对泼水孩子的班级进行调整。校长已经代表学校向受伤学生家长正式道歉,取得了受伤学生家长的谅解。校方另指,对事主的治疗及赔偿工作已进入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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