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2岁女生与棒球教练偷欢 性交91次遭母撞破
2018-11-10 17:40
台湾新北市一名棒球教练,2014年与当时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年仅12岁的女学生相恋,甚至在球场、住所等处发生性关系多达91次,女童母亲去年揭发,告上法院。新北地方法院将男子依与未成年女子性交罪,判处3年徒刑,缓刑5年。
判决指出,42岁姓黄男子在2014年9月担任棒球活动外聘教练时,认识仅12岁女童,2人之间也开始有感情,甚至暗地来往2年多。
教练在2014年12月到2017年3月期间,带著女童到汽车旅馆、垦丁民宿、台中棒球场、教练及女童的住所等处发生关系更高达91次。去年3月,教练竟趁著女童父母不在,偷偷跑到她家中,在房内偷欢,碰巧女童母亲返家撞破,随后提出诉讼。
法官审判时,严厉谴责和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但被告无前科、无使用暴力手段逼迫女童,再加上已赔偿45万元台币(约11.4万港元)。被告与女童达成和解,家长也愿意原谅,因此判有期徒刑2年、对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判刑1年,共3年徒刑,缓刑5年,另得服200小时义务劳务及接受4小时法治教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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