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抑郁症困扰 内蒙公安厅副厅长李志斌自杀身亡

2018-11-02 10:36

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李志斌周四(1日)自杀身亡。(网图)
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李志斌周四(1日)自杀身亡。(网图)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李志斌,周四(1日)凌晨在局内上吊自杀身亡。经公安机关调查勘验,初步排除他杀可能。消息又称,现场发现李志斌的遗书,内容指他一直被抑郁症困扰,每天需靠高效安眠药才能入睡。

据报,51岁的李志斌最后一次亮相是在10月28日至29日,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副部长熊选国等人在呼和浩特市视察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李志斌参与陪同。

李志斌在内蒙古公安系统工作多年,1987年8月至2002年7月先后担任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分局石拐派出所警员、刑警队技术员、刑警队副队长、刑警队队长、副局长等职务。随后又历任赤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16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至今。有内地媒体形容,李志斌是「基层锻炼起来的干部」。

李任职赤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曾处理内蒙古政协前副主席、公安厅前厅长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一案。2015年3月20日,已退休的赵黎平在赤峰市境内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羁押。多间媒体报道指,被害人是一名28岁女子,家住赤峰,与赵有亲密关系。同年7月31日,中纪委通报称,「经查,赵黎平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

同年,李志斌卸任内蒙古赤峰公安局长时,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徐晓波曾大赞他「在赤峰工作期间,紧紧围绕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谋划推进工作,带领广大民警妥善处置应对了『3·20』案件等一批重大案事件,全市命案侦破率达100%;着力用『六位一体』新机制打造了攻防兼备立体多元的治安防控新体系,『全国百城禁毒会战』等工作走在了全区乃至全国前列」。

李志斌,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山西朔州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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