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经纪牌讹称无案底中年汉终认罪 官:证人「变晒做太空人」
2018-11-01 12:08
58岁男子涉于1998至2016年间,多次向地产代理监管局申请地产代理个人牌照时,讹称自己从无案底或其他刑事记录。男子被控12项申请地产代理牌照时,作出及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陈述或资料,被告今于屯门法院自行抗辩。他最初全否认控罪,表示自己曾受袭而丧失大部分记忆,非企图作虚假声明,但他未能提供有关受袭事件的任何证明。被告在裁判官水佳丽协助理解案情后,表示宁愿「节省法庭时间」,故转为承认所有控罪。案件将押后到本月15日判刑。
被告黄四川今穿著全身黑白条纹西装出庭自辩,他被控12项申请批给地产代理(个人)牌照续期方面,作出虚假或是具误导性的陈述,或提供虚假的或是具误导性的资料。他表示自己约于1996至1997年间被人袭击,从而失去大部分记忆。但由于事隔20多年,不论黄或是控方均未能找到当时受袭事件的相关记录。
黄呈上了一份3日前的医疗报告,以说明自己曾被袭,惟水官表示报告只属一般性临床证明,即头部受伤或会引致失忆,未能证实失忆之事真确与否。而目击证人方面,则为一个黄已不太认得的朋友,及当年在场的保安员,水官指证人「变晒做太空人」,所提供到的资料太虚无缥缈,无从协助。
黄听取相关理论后沉默,再表示愿转为认罪,水官重申,控罪所指他是有意作出虚假声明,若他坚持自己失忆,非有心为之,则不可认罪,他表示理解。最后他承认上述12项控罪。
黄求情时表示自己为退休人士,现常参与义务工作,称自己以前是不良人士,但自被袭后就如变了另一个人,有努力做事,亦希望可为社会多做善事,「帮到人帮到自己」,望可给予他改过自身的机会。水官表示法庭非常乐意给予犯错之人机会,亦见黄真的如其所言,1996年后再无犯事,故将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及社会服务令服告,案件押后至11月15日判刑。期间被告续准以1万元保释外出。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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