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法院判日企需赔偿二战劳工 日本拒接受
2018-10-31 10:01
南韩最高法院周二(30日)裁定,日本钢铁企业新日铁住金公司要为二战期间强徵四名南韩劳工,各赔偿1亿韩圜(近七十万港元)。日本对裁决极为遗憾,会考虑提出国际仲裁,判决亦可能令两国关系增添不明朗因素。
2005年4名韩国人联合控告新日铁住金(二战时称日本制铁),在1940年代强徵劳役他们,要求公司赔偿。这宗案件前后审议长达13年,经过多年的奔波和争取,四名原告人中只有李春植仍健在,他对另外三人未能看到最后胜利感到伤心和难过。
韩国大法院指出,尽管韩日在1965年建交时签署了《请求权协定》,在国家上放弃向日本追讨赔偿,但因日本当年强行吞拼朝鲜半岛属非法行为,因此「协议不包括受害劳工的追讨赔偿」。判处韩国劳工胜诉,新日铁住金需向4名原告人每人赔偿1亿韩圜(约68万港元)。法院指出,虽然日本法院早年驳回有关索偿,但日本的裁决违反南韩宪法,在南韩没有法律效力。
今次是南韩法院针对二战强徵劳工问题,首宗判处赔偿的个案,目前仍有14宗同类诉讼,涉及至少70家日本企业。
案件在审理期间期间遭日本强烈反对,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国会表示,绝不能接受南韩法院的裁决。日本外相河野太郎传召南韩驻日大使李洙勋,抗议有关的裁决。河野强调日方对裁决极为遗憾,指南韩违反国际法,考虑提出国际仲裁。
前身是新日本制铁的新日铁住金公司对裁决深表遗憾,会审慎检视裁决内容,并会视乎日本政府的回应再决定下一步行动。
有分析担心以南韩政府的应对,将对两国外交关系和经济交流造成巨大负面影响,但南韩外交部认为裁决不会影响两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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