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人夫以性爱片威胁 台女被迫上床兼付44万封口费

2018-10-28 16:11

示意图。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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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北一名女子与41岁前同事交往后,发现对方隐瞒已婚事实,遂提出分手。怎料反被对方以公开性爱影片作威胁,除被迫与对方继续交往、发生逾150次性行为外,更付出170万元新台币(约44万港元)封口费。

女受害人小芬与姓林的工程师曾在同一公司任职,期间林男对小芬照顾有加,两人随即堕入爱河。惟交往一年后,小芬发现林男隐瞒已婚事实,随即提出分手及辞职。

岂料林男谎称妻子知道自己外遇,要求小芬继续交往,更扬言要公开两人性爱影片,恐吓小芬会背上妨害家庭的罪名,逼使小芬付170万元封口费。

两人关系持续3年,期间林男威胁小芬发生性关系,次数多达150次。小芬在身心俱疲下向友人诉苦,友人连忙带他到警局报案,才揭发事件。小芬供称,两人至少两星期发生一次性行为,有时要自行前往林男指定的汽车旅馆,林男甚至会趁妻子出差,直接将自己带回家。

警方事后依妨害性自主、恐吓取财及强制等罪,将林男移送法办。不过,林男否认自己犯案,强调两人是男女朋友关系,自己从未恐吓或勉强小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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