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个月先后接到两名女子报案,声称以个人及银行资料应徵工作后,在未经事主授权下被人从户口转走金钱,两人合共损失近11万元,两宗案件暂未有人被捕。
金管局回应指,有关事件涉及怀疑个人资料被盗用作开设储值支付工具户口,并设立电子直接扣帐授权服务eDDA进行增值,金管局已要求营运商及银行检视相关程序,在完成检视前,会暂停其电子钱包内的eDDA服务。至于「转数快」至今就运作正常。
警方表示,黄大仙警署在本月10日接获一名26岁女子报案,指她以即时通讯应用程式应徵工作,提供个人及银行资料,其后她的银行帐户在未经她授权下转帐了港币12000元到一个储值支付工具户口。经初步调查后,案件列作「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暂未有人被捕。
另一宗案件的24岁女事主在本月11日,到观塘警署报案,她同样经即时通讯应用程式应徵工作,并提供个人及银行资料,其后她的银行帐户在未经她授权下转帐了港币97000元到另一银行帐户。案件同被列作「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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