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獒受伤生蛆虫兼脱水 两照顾者脱罪

2018-10-23 23:59

刘太安(左)及黄继成(右)。资料图片
刘太安(左)及黄继成(右)。资料图片

两名男子涉因疏忽照顾藏獒而令它受伤、有苍蝇蛆虫寄生、发烧兼脱水理,两男被控两项没有提供兽医照料及疏于提供足够清水。暂委裁判官杨明凤认为案情有合理疑点,裁定二人罪名不成立。

47岁首被告黄继成及59岁次被告刘太安被控于去年11月9日,经一名英籍妇人报案,指他们在南丫岛北角旧村45号地下,没有为其6岁雌性藏獒「大妹」提供兽医治疗及足够清水。

杨官裁决时根据报案人证供推断「大妹」在11月9日前后受伤,兽医亦指「大妹」的耳背及腰近尾部位置伤口是3至4日造成,而处理不当的伤口可在8至12小时内滋生蛆虫。两名被告只是延误1至2天没有让「大妹」获得兽医治疗,因此不构成没有理由下未能向狗只提供兽医照顾而虐待动物罪。而另外一项掌管任何被禁闭或被关禁的动物,但疏于对该动物提供充足清水而虐待动物罪,杨官指水可以受到落叶或狗粮污染而变得混浊,裁定二人脱罪。

记者 陈咏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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