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1月实行新例 中小学生禁带手机及平板电脑进课室
2018-10-09 18:29
山东中小学生禁带手机及平板电脑进课室。11月1日起《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严禁中小学生带手机及平板电脑进课室。另外,规定小学生每天在课堂学习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中学生不得超过8小时。
《条例》于9月21日山东省13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审议中通过,当中规定,学生如带电子产品进入校园,需要交由学校统一保管。山东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赵立辉表示,课业过重是影响中小学生健康的重要因素,因此规定小学生每天在课堂学习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中学生不得超过8小时。另外,《条例》中要求学校让学生在校期间,每天的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且每学年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运动会。
山东省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副主任孙伟表示,英国等欧美国家对学生使用电子产品皆有立法。山东通过立法形式严禁学生带个人手机或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入课堂,同时增加户外体育运动时间,可以减少青少年近视问题。
山东多位中小学教师表示,以往学校亦不允许学生带手机进校园,但缺乏法律依据而有学生或家长质疑。《条例》则可让学校做法有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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