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公投修改婚姻定义 「配偶」改成「一男一女」
2018-10-06 18:24
罗马尼亚周六起一连两日举行公投,以决定是否修宪,把婚姻中「配偶」一词改为「一男一女」,旨在厘清「家庭」定义是局限于异性恋夫妻之间。LGBT(男女同志、双性恋、跨性别者)人士则认为,这场公投助长了恐同和仇恨。
这项公投由保守团体家庭联盟发起,获得东正教及其他教会团体支持,全国合资格投票的国民近1900万人。而公投投票率须达30%,或超过500万人投票,才具效力。
今次公投旨在修改宪法,重新界定婚姻定义,将现时宪法所用的「配偶」一词,改为「一男一女」,目的是将「家庭」定义局限在异性恋夫妻之间。
罗马尼亚是传统的东正教国家,长久以来不认同LGBT族群,甚至到了廿一世纪才将同性恋除罪化。现时当地并不准许同性婚姻、或同性之间的民事伴侣关系,也不承认那些在国外进行的同性婚姻或民事伴侣。
为确保公投过关,罗马尼亚政府已竭尽全力,像是将投票率门槛从50%降至30%,并同意进行两天投票。
部分竞选海报和广告呼吁人们投下「Yes」的赞成票来捍卫家庭价值,否则将承受同性伴侣窃取或收养他们孩子的风险。有一则广告中说,如果你投下「No」,那么男人就可以和树木结婚了。
家庭联盟早前递交了300万人联署的请愿,要求修宪。家庭联盟发言人强调,修宪并不是针对LGBT人士,亦不是对他们有任何意见。
但LGBT团体则杯葛今次公投,指公投令LGBT变成二等公民,失去法律的保障,更令LGBT社群遭全国性仇视。
引发今次公投的是一对美国及罗马尼亚同性伴侣,他们要求当局承认他们在比利时登记的婚姻,让两人可一起在罗马尼亚居住。
欧洲法院曾在6月针对该案宣布,欧盟公民的同性伴侣(不论国籍)拥有在任一成员国的居住权,即使是不承认同性恋的国家。
罗马尼亚宪法法院早前亦依据此判决作出裁定。国际特赦组织批评公投违反国际人权标准,歧视同性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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