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涉踢伤室内设计师脱罪 官指控方证人口供有出入

2018-09-28 15:04

事主朱华欣(左)、被告朱颖东。资料图片
事主朱华欣(左)、被告朱颖东。资料图片

律师疑因装修工程进度问题,涉与室内设计师起争执,更在大厦大堂内踢伤该设计师,被控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罪,今于东区法院续审。裁判官指由于控方证人之证供在描述事发经过方面有较大差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昨日事主朱华欣作供时指,案发当日与地盘工人主管、公司伙伴及同事到达单位,被告朱颖东已经不停骂地盘工人主管,被告母亲指因大厦走廊不适合对话,于是落到地下大堂。但到大堂不久,被告却抱著事主,将他撼向墙,事主于是跌落墙边长櫈,更称被告用脚踢向自己左胸。

然而辩方则指事主及其他证人说法有出入,质疑为何事主在口供中未有提及被告「跳起再踢」,事主指当时情况混乱,「讲漏咗唔出奇」。控辩双方陈词后,裁判官指由于证人口供版本有差异,在考量仍有疑点后,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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