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连年宵档遭滋扰案 陈文威脱打斗罪

2018-09-20 16:17

(小图)社民连等人在庭外示威。吕绮雯摄
(小图)社民连等人在庭外示威。吕绮雯摄

社民连于今年年初一(2月16日)位于维园的摊档遭人捣乱,社民连成员陈文威与捣乱男子及劝架的「和事佬」最初口角继而动武,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打斗」罪,今于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陈文威于庭外向传媒表示,希望警方可以做好举证责任。

陈姵妏暂委裁判官指出控方第二证人,社民连成员陈皓桓的证供详细,清晰指出有灰衣人扯陈头发及打他左边脸,惜未能指出那人身分,其口供未能协助法庭判断陈文威是否与另一涉案男子刘浩贤参与打斗,故不给予其口供任何比重。

而第一证人、刘浩贤的同事邱小美证供「摇摆不定」,未能清楚讲出陈文威到底是以左手抑或右手箍其颈,质问下又指「唔记得」,虽能讲出二人有肢体接触,却未能讲出所在位置,故不信纳其口供。在未能排除合理疑点下,裁定陈文威罪名不成立。

法庭记者:吕绮雯

建立时间:15:31
更新时间: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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