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入禀颁令出售与胞妹持有联名物业 套现母亲照顾费

2018-09-13 18:11

商人入禀颁令套现联名物业。资料图片
商人入禀颁令套现联名物业。资料图片

在深圳经营小本生意的男子,指控胞妹3年前隐瞒母亲被虐打致入院,母亲其后被宣布为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被安排从马湾珀丽湾寓所迁至葵涌一间老人院。男商人自去年底屡次要求胞妹同意出售2人共同持有的珀丽湾物业,以套现逾24万元照顾母亲,但被胞妹拒绝。男商人昨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颁令出售上述物业。

原告人钱玲华(81岁)由51岁长子沈磊代为入禀,控告钱的49岁幼女沈州。根据入禀状,钱妇与先夫沈林森及子女于80年代来港定居,长子于1990年结婚后迁离老家。两老于2002年凭多年积蓄买入涉事珀丽湾的高层单位,并委托一对子女当联名业主,以便申请按揭贷款。两老与女儿于2004年迁入单位,沈老2009年离世后,钱妇继续与女儿居于上址。

长子于2011年再婚后举家迁至深圳罗湖,但不时回港探望母亲和胞妹;钱妇及其女儿亦不时北上探望。前年2月农历大年初一,长子打算回珀丽湾单位探望母亲,却发现母亲不在家,只找获一批监护令文件。长子致电胞妹问个究竟,胞妹仅透露母亲住在石篱一间老人院。长子到处寻问,才发现母亲寄居的实际位置。

长子其后从社会福利署职员得知,母亲早于2015年6月和8月已2度因伤被送院,医护人员怀疑有人虐待长者引致伤势。同年11月,钱妇被宣布为失去行为能力人士,并于前年2月2日被安排入住老人院。直至入禀前,长子每逢要求返回珀丽湾单位收拾母亲的个人物品和文件,总被胞妹拒绝。

钱妇于前年12月在长子安排下往深圳定居,社署认为长子持续和合适地照顾母亲,遂于去年5年决定不更新监护令。惟钱妇的精神状态每况愈下,直至入禀前她已不能行走,既完全依赖别人照顾,又无能力自行管理财产。

长子自去年底几次向胞妹提议出售珀丽湾物业,卖楼收益可用以供养母亲入住老人院或聘请全职照顾员, 惟胞妹无动于衷。长子今年6月透过律师向胞妹发信,再度提出沽空物业,仍不得胞妹首肯,长子决定入禀兴讼。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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