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游台遇害】男友涉偷死者财物 被控4项洗黑钱罪押12月再讯

2018-09-10 11:10

陈同佳(左)。资料图片
陈同佳(左)。资料图片

20岁女子于本年初与19岁男友往台湾旅游期间,疑遭对方杀害后藏尸行李箧,青年回港后挪用其提款卡及财物被捕,改控「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今于东区裁判法院提讯。辩方不提担保申请,裁判官批准控方申请,把案件押后12个星期,至12月3日再提讯。

19岁被告陈同佳今于东区裁判法院被改控「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原来的7项控罪包括4项洗黑钱和3项交替盗窃罪。4项「洗黑钱」控罪指陈同佳于本年2月17日至3月13日期间,处理女子潘晓颖的财产,即一张汇丰银行提款卡、一部Casio相机、一部iPhone 6手机及现金新台币两万元,又3度使用潘的提款卡,先后提取1.5万元、8500元及200元,而3项的交替盗窃罪则指出该3笔款项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的财产。

法庭记者:叶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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