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岁罗湖入境男子携1.6万支私烟 判囚3个月
2018-09-06 17:12
一名48岁男子因管有私烟,违反《应课税品条例》,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处监禁3个月。
海关人员昨日在罗湖管制站截查一名抵港男旅客,在其携带的行李箱内检获16,400支私烟,估计市值约44,000元,应课税值约31,000元。
根据《应课税品条例》,任何人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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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8岁男子因管有私烟,违反《应课税品条例》,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处监禁3个月。
海关人员昨日在罗湖管制站截查一名抵港男旅客,在其携带的行李箱内检获16,400支私烟,估计市值约44,000元,应课税值约31,000元。
根据《应课税品条例》,任何人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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