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再被追债 吊船公司入禀追讨逾325万元
2018-09-03 15:38
根据高院的入禀状,原告公司为兴铭吊船(香港)有限公司,被告公司为新昌营造厂(亚洲)有限公司,新昌营造与新昌营造(亚洲)同属新昌集团旗下的全资附属公司。新昌营造(亚洲)去年7月至11月期间,需向原告公司按月缴付共约436万元服务费,惟后者仅支付2笔共约171万元的款项,尚欠约264.5万元未缴。
区院的入禀状则列新昌营造为被告。入禀状指,新昌营造前年12月至今年2月底期间,先后7次未能就原告公司向其提供的吊船服务缴费或只缴付部分款项,欠款近60.7万。
新昌营造自上月17日被解约后,先后遭强积金管理局和混凝土供应商入禀兴讼,期间更被工程公司入禀申请清盘。
法庭记者:吕绮雯、黄梓生
建立时间:12:02
更新时间: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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