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律师行逾3亿被指滥用司法程序 陈振聪需付讼费
2018-08-27 18:31
商人陈振聪因伪造已故华懋集团前主席龚如心遗嘱,被判囚12年并正在服刑。他在2015年入禀高等法院,向代表他接收税务局文件的高李叶律师行追讨逾3亿元,惟法官去年10月裁定陈振聪的证言前后不一,滥用司法程序,故下令剔除陈的部份申索理据,并要求陈承担讼费,但他可以律师行违反代理人责任为由继续申索。
陈振聪反对法官下令立即评核非正审申请的讼费,法官今午颁布判词,决定维持原判,陈振聪继续申索期间须缴付上述讼费。
代表陈振聪的大律师李承谦表示,陈振聪正身陷囹圄,若法庭即刻颁发讼费令将对陈造成严重不公。暂委法官黄文杰认为,法庭不能揣测即时颁发讼费令对与讼双方的财政有甚么影响,但由于辩方聘用资深大律师应讯,故若辩方未能及时获偿讼费,将对其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法庭下令即时以简易程序评核上述非正审申请的讼费,是公平和合理的。
律师行又向法庭申请颁令陈振聪以讼费赔偿辩方损失,并就法官拒绝完全剔除陈的申索,申请上诉许可,惟2项申请均被黄官拒绝。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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