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性侵沦恶男女友 分手遭劈5刀致双脚残废

2018-08-26 13:02

当日小芳受伤后由救护员送院。
当日小芳受伤后由救护员送院。

台湾台中市一名女高中生,前年误交有性侵前科的男子,被性侵害得逞后无报警,反而沦恶男的女朋友,至去年女子要与恶男分手,被恶男持西瓜刀劈5刀,砍断背部坐骨神经,导致双脚瘫痪。事后恶男被捕判囚,检察官与男子都上诉二审,改判徒刑10年4月。

判决书指出,曾因性侵害判刑3年6月入狱的黄男,2016年3月认识15岁女学生小芳(化名),仅约1周就性侵害小芳得逞,但小芳继续与他交往,至去年5、6月间,黄男用手机拍下他与小芳性交过程,及小芳裸体,至9月小芳想与黄男分手,黄男竟用自己母亲的facebook帐户,将照片传送给小芳。

黄男逼求复合未果,于去年9月14日清晨4时许,去年9月14日清晨4时许,携带西瓜刀埋伏在小芳的住处等候,伺机砍杀骑电单车上班的小芳5刀,每刀深达10公分以上,其中一刀砍断背部的坐骨神经,幸好路人相救才幸免于难,黄男向警察自首,小芳虽幸免于死,双脚却瘫痪,只能勉强用助行器缓慢行走。

台中地院一审依与未满16岁少女性交罪与杀人未遂罪,判处徒刑9年,妨害秘密罪则判处徒刑5月,但二审认为量刑太轻,改判徒刑10年4月,可上诉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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