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报道暗示法律分析愚蠢 胡汉清控《苹果日报》诽谤

2018-08-21 07:57

胡汉清控《苹果日报》诽谤。资料图片
胡汉清控《苹果日报》诽谤。资料图片

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资深大律师胡汉清,入禀高院控告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诽谤,指苹果日报于去年五月至今年三月期间,指他向传媒就《国歌法》、《一地两检》及《基本法第23条》提供专业法律分析的一连串报导中,内容含有毁谤、损害和侮辱性的评论,要求法庭下令颁布禁制令,禁止被告继续发布恶意的言论,刊登道歉启事,及作出赔偿。

原告资深大律师胡汉清由有「金牙大状」称号的清洪资深大状代表,入禀高院高院控告被告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诽谤。

胡汉清在入禀状中指,被告为「苹果日报」中文报章的出版人。胡汉清指,壹传媒因与他持不同政见,多年来出版了无数针对他及其家人的文章。

此等文章和新闻报道,包括2017年5月20日的文章,提到原告对一地两检安排合法性的法律分析,暗示原告的法律分析是愚蠢的,完全和明显地错误,使原告成为公众的笑柄;2017年5月23日的一篇文章,继续提到原告就一地两检安排的合法性的法律分析,大量引述第三方的资料,公开毁谤、诋毁和侮辱原告。

另2017年5月24日的文章,提到原告就一地两检安排的观点,质疑原告的专业水平。其更进一步形容原告为有如小学生;而在2017年6月6日在文章中指,原告在立法会大楼内向一个职员发脾气,批评原告发怒,并毁谤原告试图威吓该职员;2017年6月9日被告进一步在文章中批评和嘲笑原告对一地两检安排的观点。

此外,2017年6月15日在文章更在批评原告对支持港独的人士提出的观点和意见;以及2018年3月17日的一篇文章报导称,原告在沙宣道的物业被指包含僭建,批评原告指责当时刚获委任的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是虚伪。

该等文章构成持续和刻意的行动,旨在毁谤、诋毁原告,令公众嘲笑原告。被告针对原告有关持续的行动有详细纪录,公众亦有所知悉。

2018年3月11日立法会补选结果在深夜公布区诺轩先生获选为港岛区的立法会议员。原告没有公开或私下发言,也没有人要求他提供意见及见解。

但被告于2018年3月12日,透过旗下报章刊登文章,题为「传建制资深大状申禁令阻区诺轩宣誓就职」,有建制派委派资深大律师胡汉清草拟法律文件,拟向法庭申请禁制令,禁止区诺轩下周三宣誓就职,指他曾经焚烧《基本法》,不符议员资格。

胡汉清认为内容含冒犯性的言论,事实上从没有任何人士接触过他向高等法院紧急禁制令,被告在刊发该等虚假言论前,并没有尝试接触原告,以核实原告是否得到指示去作上述禁制令申请。

2018年3月13日,原告参加2018年的人大会议,有记者要求他证实那些冒犯性的言辞。原告明确否认那些冒犯性的言辞的真确性;被告知道原告公开否认了那些冒犯性的言辞的准确性。被告却无尝试更正那些冒犯性的言辞是虚假的。

该些冒犯性的言辞刊登出来,目的是对原告的专业声誉蒙受损失和破坏。原告受到公众厌恶、鄙视和嘲笑,感到苦恼和尴尬。原告乃决定循法律途径向被告作出索偿,及要求被告刊登道歉启示。

法庭记者:徐晓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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